小時候喜歡做美勞過程,因為會受到老師讚美,另外一個原因是很享受這過程,所以說做著喜歡的事,事半功倍,快樂的印記,有一天我認識的同學中有一個畫畫很好看,我讓她給我畫一個女娃娃,3分鐘後便給我畫了,擁有三角形大眼睛配3個白色圓點,哇,真的很喜歡,閃亮閃亮的眼睛加上大頭小身子,小三年級這可與畫家畢加索比一比了,哈(還不知道是誰呢!)。
長大了,要重拾喜歡的事很漫長,走著跌著,生活節奏去卻了做人的意義,你說人類是來
體驗生活還是享受生活,生存這壓迫城市,你還有多少熱情去做自己的事情?有些人是活著便好,有些人是活著要一點意義,我喜望活著能做自己喜歡的事,快樂才是最重要,愛自己多一點是給自己最珍貴的寶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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